在几年前,原告XX建筑施工企业与被告XX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住宅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多栋住宅楼、车库及配套工程。原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工程也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然而,工程交付后,被告长期拖欠几千万元工程款,原告提起本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被告随即提起巨额反诉,主张工程存在质量瑕疵、原告逾期竣工、部分工程未施工、扣款不合理、维修费用巨大等,要求原告赔偿损失、返还超额款项。
这起案件的麻烦在于,被告的反诉涉及多个方面,且反诉金额巨大。质量方面,主张防水、车库地面等质量不合格,产生几百万元维修费;工期方面,主张原告逾期竣工,应承担几百万元违约金;未完工程方面,主张部分工程未施工,应扣除几百万元工程款;扣款方面,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等几百万元应扣除。这些反诉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付红亮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一项一项地处理。在质量抗辩上,付红亮律师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质保期维修记录,证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多年、已过质保期,质量主张无依据,维修费用系开发商自行改造,与施工质量无关;在工期抗辩上,提交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设计变更文件,证明工期延误系开发商责任,原告无逾期;在未完工程抗辩上,提交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证明原告已完成全部合同及签证工程,无未完项目;在扣款抗辩上,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无合同依据、无原告确认,系开发商单方行为,不应扣除。随着这些工作的推进,案件走向开始变化。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全面驳回被告反诉;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反诉全灭。
还有一起类似的案子,原告A购房业主与被告B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后,被告长期无法办理预售许可证,项目停滞无法交房。原告委托付红亮律师起诉,一审、二审均胜诉,全额支持了购房本金及约定利息。
判决生效后,施工方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工程款,这场持续已久的纠纷终于落下帷幕。施工方对未来的工程建设也更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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