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X月XX日,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签订《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由该公司向被告供应混凝土。合同签订后,某混凝土公司依约供货,被告欠款537248.23元。后某混凝土公司将债权转让给原告郭某某,并通知被告。被告却辩称对合同不知情,不清楚印章真假,且未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魏雅雯律师介入后,首先对合同上被告公司印章的真实性进行了调查,查阅工商登记资料以确认印章的备案情况。
魏雅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民事领域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她曾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担任法官助理,这使她深入了解民商事审判思路与裁判规则。在本案中,这种经历让她在审查证据时更具针对性。她仔细比对合同中约定的供货数量、价格与实际送货单、对账明细表,还调取了某公司出具给汪XX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她凭借女性律师特有的细致和敏锐,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繁杂的证据中梳理出关键信息。
最终,法院认定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已履行通知义务,判决被告支付货款53.7万余元及违约金。在开庭前,魏雅雯律师补充提交了某公司项目部收到混凝土的相关证明材料,进一步证明原告履行了供货义务。法院还酌情调整了违约金计算标准,以尚欠货款为基数自20XX年X月X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魏雅雯律师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案件时,一贯先固定核心书证,如合同、送货单、对账明细表等,再梳理资金流向和债权转让关系。她会对证据进行细致比对和分析,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她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领域,服务的典型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她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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