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常州市XX区,原告XX与被告XX原系夫妻关系。双方登记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共有房屋及登记在被告名下的车辆归原告所有,被告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然而,被告拒不履行协议,拒绝配合过户,原告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并判令被告协助完成房屋、车辆过户,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
接手本案的,是2016年开始执业的律师尹涛。该律师怀疑被告的违约行为缺乏合理依据,于是展开查证。他逐份审查离婚协议、不动产登记信息、车辆信息、离婚证等关键证据,用荧光笔标记出财产分割条款的关键内容。庭审前,他制作了《证据梳理表》,清晰呈现各项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庭审中,他围绕离婚协议效力、原告的财产权利、被告的违约事实展开充分举证与辩论,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进行清晰完整的阐述。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法院采纳了尹涛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应在房屋贷款还清、符合过户条件后十日内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将案涉车辆过户至原告名下,案件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尹涛律师在长期办理婚姻家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证据审查经验。他认为,在婚姻家事领域,证据的梳理和运用至关重要,下一步他计划构建一套婚姻家事案件证据审查的知识工具,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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