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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名农民工的劳务费追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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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3 · 158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红亮律师
评分:5.0 执业8年
律所: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94921634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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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九名农民工追索劳务费的案件。2021年5月,他们为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木工支模施工,完工后公司仍欠35784.8元。农民工委托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起诉。朱律师协助梳理事实、收集证据,经庭审,法院判公司支付欠款,驳回对何X的诉求。
九名农民工的劳务费追索之路

九名农民工接到法院立案通知时,既感到一丝欣慰又带着些许担忧。欣慰的是终于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被拖欠劳务费,担忧的是不知这场官司能否胜诉。他们共同委托了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朱红亮律师2016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400余件案件。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朱红亮律师作为九名原告的共同诉讼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二被告也到庭应诉。此前朱红亮律师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劳务纠纷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协助原告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她收集并提交了结算清单、银行明细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就像一把把钥匙,能打开案件真相的大门。

在法庭上,朱红亮律师当庭清晰阐述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她的语言简洁明了,逻辑严谨,让在场的人都能清楚地了解原告的诉求。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她结合证据及法律规定进行针对性答辩。她明确指出案涉劳务关系主体及欠款事实,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充分的证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按约完成木工支模施工,案涉工程已投入使用,被告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应足额支付劳务费。被告何X系该公司员工,其相关行为属职务行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无需承担付款义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于指定期限内支付九名原告剩余劳务费35784.8元,驳回原告对被告何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该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在这个案件中,朱红亮律师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她从梳理案件事实到收集关键证据,再到在法庭上进行有力的答辩,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十分妥当。她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以专业严谨的办案态度、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九名农民工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是值得当事人信赖与托付的专业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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