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成律师是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他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
在疑难执行案件领域,他表现卓越。曾处理多起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通过深度挖掘财产线索、审查执行程序合法性等途径,助力当事人重启执行程序。在民商事诉讼方面,无论是合同纠纷、股权争议,还是离婚、继承等涉民生案件,他都有丰富经验。
近期,在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卢某虽持有生效债权判决,但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吴天成律师深入梳理公司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最终,公司与张某在庭审前置程序压力下主动和解,卢某全额收回本金。
另一起类似案件中,某有限公司起诉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肖某以“工商内档非本人签字”抗辩。吴律师抓住“身份证有效期”这一关键细节,揭示肖某在认缴阶段主动提供身份信息的事实。法院最终认定肖某股东资格,判决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这两起案件中,吴天成律师精准运用法律策略,深入挖掘案件关键细节。前一案件中,他突破原生效判决执行框架,准确适用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后一案件里,他敏锐抓住身份信息这一关键证据,有力反驳被告抗辩。
此类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明确了在公司无财产执行的“终本”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向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个人追索的维权路径。同时,强调了股东出资义务的法定性和不可推卸性,以及工商登记的法律公示效力。
从数据到案例,不难看出吴天成律师在疑难执行和民商事诉讼领域高效、精细、策略灵活的综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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