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XX县,一起由房屋赔偿纠纷引发的妨害公务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钟XX因房屋曾被张XX驾驶车辆损坏,在诉求未得到解决后,于2020年8月13日在自家房屋前路段拦车索要赔偿,与出警民警发生冲突,最终被XX县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李丹律师和同事一同接受了钟XX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自2010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李丹律师已累计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2000余件,是一位具备民商、刑事、行政、仲裁等多领域专业知识背景的复合型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他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派上了用场。
接受委托后,李丹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细致研读案件卷宗、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规定。他深知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钟XX的犯罪情节认定及量刑幅度。围绕这些关键问题,李丹律师结合案件起因、被告人主观恶性等情节,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
庭审中,李丹律师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他客观阐述了被告人实施妨害公务行为事出有因,是由于房屋受损赔偿未得到解决,情绪激动下的冲动之举,并非故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凸显其主观恶性较小。同时强调钟XX系初犯,此次犯罪是因法律意识淡薄。此外,他还指出钟XX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在有过激行为时能及时停止,未造成更严重后果。并且考虑到钟XX家庭需要其照顾,恳请法院综合考量予以从宽处罚。
从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可以看出,李丹律师始终秉持着“诚信、专业、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准则。庭审前,他细致查阅卷宗材料,与被告人多次沟通,帮助其正确认识自身错误,主动配合庭审工作;庭审中,规范发表辩护意见,精准引用法律条文,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庭审后,及时反馈庭审情况,解读裁判思路,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和诉讼权利。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XX撕咬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造成民警轻微伤及恶劣社会影响,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采纳了李丹律师提出的“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认定钟XX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李丹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用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执业态度,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彰显了法律的温度。他坚守“避免法律风险、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己任,践行着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执业使命,在法律的天平上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公平的结果,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价值和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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