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芬是河南国银(许昌)律师事务所的一名资深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多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她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对该领域的行业规则、证据特点和裁判口径有着深入的理解。
此次王瑞芬接手的是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被告人王X因涉嫌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起诉。王X此前因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正在服刑,如今又面临新的罪名指控,情况十分复杂。王X家属找到王瑞芬,希望她能为其提供专业的辩护。
王瑞芬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她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包括被告人王X的供述、另案处理人员的供述、鉴定书等。在研究过程中,她发现对于涉案豹皮的属性存在争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涉案动物制品系野生或人工繁育动物制品种类。王瑞芬认为,按照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本案涉案豹皮价值应按照人工繁育价值标准认定。
在庭审过程中,王瑞芬针对这一关键问题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她指出,不能认定涉案豹皮系野生豹皮,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查获的号豹皮系案涉豹皮。然而,法院认为结合被告人王X本人供述以及相关人员的供述,足以认定被告人王X实施了收购、出售豹皮的违法犯罪行为,且案涉动物制品经王X本人进行辨认确定,王X及其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并未提交证据佐证,因此未全部采纳辩护人的意见。
对于辩护人提出的王X属于如实供述的意见,王瑞芬通过对王X到案后多次供述的分析,发现其对于交易过程的供述不一,所以该意见也未被法院采纳。在涉案豹皮价值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王瑞芬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论证,但法院认为即使按照相关规定计算涉案豹皮价值,依然属于情节严重,对本案法定刑适用并无影响。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王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王X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与之前的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万元及罚金人民币万元,同时依法追缴王X的违法所得。虽然王瑞芬的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由于被告人王X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其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法院酌情从轻处罚。王瑞芬凭借其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定的权益。她也凭借在众多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先后获得“许昌市2015-2019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许昌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2024年度许昌市律协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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