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委托人面临无法获得全额理赔款的风险,保险公司提出医疗费按90%赔付、住院津贴免赔、鉴定费不属于理赔范围等主张。
·律师协助委托人收集整理保险合同、诊疗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
·庭审中,律师援引保险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保险公司免责格式条款因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而无效。
·律师主张鉴定费为必要合理费用,应由保险人承担。
·法院认定:案涉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事故在保险期间内,属保险责任范围。
·认定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格式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无效。
·认定鉴定费为必要合理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委托人32353.5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委托人获得全额理赔款,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判决已生效。
离婚纠纷调解结案,男方实现核心诉求
2018年12月,委托人与女方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1年起双方产生矛盾,2024年2月分居。委托人起诉离婚,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孩子抚养权、分割房产和存款等。
委托人面临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等问题的不确定性。
·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财产、抚养争议焦点。
·律师精准制定诉讼策略并清晰举证抗辩。
·在法院调解阶段,律师就关键问题与对方协商。
·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孩子随女方生活,委托人支付抚养费,婚前房产归委托人,委托人支付女方房屋补偿款,各自名下债权债务归各自承担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基本实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调解书已生效。
二次起诉离婚,判离
2011年,原告与被告结婚,婚后未育子女。2022年起,被告侵害原告女儿权益,原告于2023年分居。原告曾自行起诉离婚未获支持,2024年4月委托律师再次起诉。
原告首次起诉未获支持,面临再次起诉仍无法离婚的风险。
·律师收集结婚证、前次判决、接处警记录等关键证据。
·律师援引民法典》离婚法定条款阐述法律依据。
·针对被告缺席审理,律师做好庭前准备。
·法院认定:原告首次起诉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夫妻感情无和好可能。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抗辩及质证权利。
·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承担。
原告一次性获判离婚,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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