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位律师,她以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她就是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的周英律师。周英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两百件,涵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及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
先来看劳动者被欠薪的案件。XX与某农业公司签订《某合作合同》,工作期间不仅为公司,还为其关联合作社从事销售工作,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支付。后公司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降薪,合同期满后仅支付20万元,剩余30万元拒不支付。XX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起诉至法院一审也败诉。
此时,周英律师接手此案。在二审阶段,她组织并提交了XX持续主张权利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向劳动监察及政务平台投诉的记录等关键证据,成功突破诉讼时效障碍,说服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重审中,周英律师从合同条款中提取岗位职责、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约束等要素,准确论证双方实质为劳动关系,让劳动者能适用劳动法保护。同时,她通过举证XX同时为关联合作社签订合同、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注册地相近、工资支付混同等事实,使法院认定二公司混同用工,共同承担责任。尽管最终判决金额与原请求存在差距,但从原一审全案败诉、仲裁不予受理到发回重审实现“从0到有”的突破,为客户争取到了实际可执行的回款,并确立了劳动关系认定和混同用工的有利裁判观点。周英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关系的准确判断。
再看村民起诉索要分红及差额的案件。原告A系该村村民,持有《股权证》,主张被告补发劳龄股分红及户籍股差额。被告委托周英律师代理应诉。周英律师准确把握案件关键程序性抗辩点,明确指出原告的诉求本质上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益分配问题,应受村民自治规则调整。在实体答辩前先行提出“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程序抗辩,避免了陷入对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效力、分配方案合法性等实体问题的漫长举证和辩论。她援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成功说服法院以裁定方式驳回起诉,为客户节省了应诉成本及潜在的败诉风险,有效维护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民主程序作出的分配决定的稳定性。
在被安置人不认可“承诺分房”协议的案件中,A去世后,其多位亲属提起诉讼,主张A名下的三套安置房及剩余补偿款应归他们共同共有。B委托周英律师代理应诉。周英律师在案件中准确审查证据,指出原告提交的《协议书》真实性存疑,且即便真实,其法律性质不属于本案分家析产的审理范围,成功切割了不同法律关系。她强调原告方非案涉腾退协议的被腾退人或被安置人口,无权直接主张安置利益,从主体资格上切断原告请求权基础。同时,充分调取并运用拆迁单位留存的《房产分割协议》《腾退人口确认表》等官方文件,证明A取得安置房的合法来源,使法院采纳了被告方的核心抗辩意见。最终,法院全面驳回原告诉请,为客户避免了重大财产损失,维护了被安置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代理销售商诉生产企业返还被员工挪用的预付货款纠纷案件。原告系被告某品牌的销售商,被告公司内部员工挪用原告账户内货款,被告承诺恢复余额却未履行。原告委托周英律师起诉。在被告缺席、无直接对抗证据的情况下,周英律师系统梳理双方交易习惯、付款凭证、被告出具的书面承诺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采信原告主张。她精准计算违约金起算点及标准,并主动放弃不足部分以提高诉讼效率,最终为客户争取到全额货款及违约金的胜诉判决,维护了销售商在预付货款交易模式下的资金安全。
周英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201911121842,在执业至今的时间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起,在民事、刑事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合同、交通事故、婚姻案件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始终以热情、诚恳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倾听诉求,耐心解答疑问;以严谨、负责的标准对待每一件案件,细致把控证据链条与法律适用,力求在合法框架内为客户争取最优结果。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周英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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