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黄岛区,一起看似简单的非法捕捞案件,却引起了不小的波澜。被告人殷XX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地笼”在胶州XX海域进行捕捞,被海洋发展局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公诉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他提起公诉,还附带了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他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或承担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
很多人可能觉得,殷XX这事儿板上钉钉,肯定得坐牢了。毕竟在禁渔期用禁用渔具捕捞,这是明晃晃的违法行为。但实际上,这里面存在一些容易被忽略的法律细节。普通人可能认为只要被抓现行,就只能认罚,却不知道还有法定从宽情节可以争取。
就在殷XX一筹莫展的时候,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的徐靖松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徐律师就像一位解谜人,开始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他发现,殷XX存在认罪认罚、坦白、初犯偶犯等法定从宽情节。这可是关键的突破口!
徐律师首先协助殷XX充分理解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不仅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还为殷XX争取了最大幅度的从宽处理。接着,徐律师又积极促成殷XX在审理期间主动预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这一行为展现了殷XX良好的认罪态度,为缓刑适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法庭上,徐律师准确把握这些法定从宽情节,据理力争。他向法官详细阐述了殷XX的情况,强调了认罪认罚、坦白以及初犯偶犯等因素对量刑的影响。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被徐律师的观点说服。
法院经审理认定,殷XX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考虑到他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积极缴纳环境资源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依法对他适用缓刑。
这起案件中,徐靖松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为殷XX争取到了缓刑结果,避免了他被收监执行。徐靖松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非法捕捞案件中,他准确把握法定从宽情节,积极促成民事赔偿义务履行,合理运用认罪认罚程序,展现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他用实际行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也为法律的公正实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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