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在一家餐饮管理公司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保。离职后,金先生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公司辩称是法定代表人个人聘用金先生,且金先生离职后与其他门店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万雪律师凭借其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资质,精准组织证据,通过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金先生受公司安排从事门店管理工作,工资由法定代表人决定发放。最终,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并为金先生补缴社保。
邓先生在一家针板制造公司工作,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且提出“劳动关系已解除”“工资应按3800元/月计算”“第三方赔偿应抵扣”等抗辩。万雪律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举证工资条等证据,成功将月平均工资锁定在7627.5元,还主张按2024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8433元/月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最终,仲裁委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并判令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87124.5元。
连先生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公司提出“已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仅为8000元”“系申请人单方辞职”等抗辩。万雪律师通过举证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使仲裁委采纳连先生月工资8000元的主张,并将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锁定在更高水平。面对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万雪律师成功主张该合同无连先生签字、空白内容非连先生所写、连先生不认可其真实性,仲裁委认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被认定不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万雪律师灵活应变,使仲裁委将赔偿金直接变更为经济补偿,避免了连先生因需另行主张而增加的诉累。最终,仲裁委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经济补偿合计53541.86元。
万雪律师常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这几起案件中,她正是秉持着这一理念,通过精准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成功突破了用人单位的多重抗辩,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关键赔偿,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处理此类劳动纠纷,关键在于律师要凭借专业资质,精准收集和运用证据,灵活应对各种抗辩,才能为劳动者锁定关键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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