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借款活动中,很多人认为只要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就可以高枕无忧,却忽略了后续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旦借款人逾期不还,债权人可能会陷入追款困境。
有这样一个案例,2015年11月,被告熊某、张某与原告XX银行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借款28万元并以房屋抵押。贷款多次展期后,截至2025年7月21日,两被告尚欠本金5万元及利息、罚息。银行多次催收无果,两被告经公告传唤也拒不到庭。这让银行陷入了追款难的被动局面,不仅资金无法收回,还面临着程序上的难题。
那么,在遇到类似金融借款逾期问题时,普通人该怎么做呢?
第一步,全面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要整理《个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人及配偶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借款凭证、银行流水、借款展期协议、还款明细、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等。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合意、款项交付、抵押担保及欠款事实,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步,根据还款情况及时变更诉请。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又偿还了部分本金,要像案例中的律师一样,当庭变更诉讼请求,确保诉请金额与实际欠款一致。这是因为法律要求诉讼请求必须准确,虚增金额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第三步,论证逾期利息及罚息的计算依据。若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逾期利率,可以援引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如上述案例中,律师援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合同约定的“逾期加收50%罚息”条款,主张逾期年利率按期内利率9.72%加收50%即14.58%计算,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利息和罚息主张。
第四步,主张抵押权优先受偿。如果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办理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对抵押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是法律赋予抵押权人的权利,能保障债权人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通过处置抵押物收回债权。
再看另一个正面案例,在另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被告程某、肖某向原告XX银行借款10万元,同样以房屋抵押。贷款到期后,两人仅偿还部分利息,尚欠本金及利息。银行委托项婷律师处理,律师全面梳理证据,考虑到被告经济困难,与被告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明确了还款计划,同时保留抵押权及优先受偿权,还争取到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银行快速获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既保障了债权,又避免了漫长的判决和执行程序。
在金融借款逾期的情况下,全面收集证据、灵活调整诉请、合理主张利息和抵押权,是保障债权的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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