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进行期间,铁粉厂将货物送到食品公司指定地点后,食品公司仓库主管张X会进行签收。铁粉厂出具增值税发票后,食品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5月24日和11月30日,双方两次对业务往来进行结算,确认食品公司尚欠货款。之后,双方继续交易但未再签合同,仍按电话订购的方式进行。铁粉厂陆续向食品公司供应了多批铁粉和特铁粉,食品公司仓库主管也都签收认可,铁粉厂也按要求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然而,2016年11月30日对账后,食品公司仅支付了5万元货款,之后铁粉厂多次催款都没有结果。
面对这种情况,铁粉厂决定寻求法律帮助,找到了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的董爽律师。董爽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成功办理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她凭借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的深厚法学功底,以及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积累的司法审判实践经验,接手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董爽律师仔细研究了双方的交易记录、合同约定和相关凭证。她发现,虽然2017年双方未签订新合同,但之前的合同和交易习惯可以作为确定单价的依据。在法庭上,董爽律师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提出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依照交易习惯进行确认。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一观点,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中约定的单价,酌定2017年铁粉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按原告主张的4700元/吨计算。
最终,法院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XXX.75元及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150%计算的逾期利息,同时驳回了铁粉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从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在商业交易中,即使没有签订新合同,以往的交易习惯也能在法律上作为重要依据。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货款追讨难题,要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胜诉,充分展现了董爽律师的专业能力。她执业多年,处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件,丰富的经验让她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的学习经历,为她打下了坚实的法学基础,使她在处理复杂的合同纠纷问题时游刃有余。本案中,她准确依据交易习惯确定单价,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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