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被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销售有害食品罪,同时检察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王X明知购进并销售的保健食品添加了违禁成分,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形势对他极为不利。就在王X陷入困境之时,他委托了来自江苏省镇江市的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代理人。
张琪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擅长刑事辩护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接手案件后,张琪律师同步处理刑事辩护与民事公益诉讼两项事务。他全面梳理证据,仔细核对销售金额与违禁成分鉴定意见,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张琪律师积极协助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及十倍惩罚性赔偿金。
在辩护过程中,张琪律师围绕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提出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被告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X犯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令承担十倍赔偿金及公开赔礼道歉(均已履行)。法院认为王X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全额履行公益诉讼赔偿责任等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王X原本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在张琪律师的努力下,成功获得缓刑,案件实现了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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