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10月11日,胡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名下交通银行卡出租,非法获利5000元,该卡涉案流水336.00元,其中有电信诈骗案被害人的1000.00元资金打入。20年11月1日,胡某经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电话传唤到案。凌泽阳律师执业五年多,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接手此案后,仔细研究了常住人口信息表、电话查询记录、汇款凭证等书证,以及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在法庭上,凌泽阳律师指出胡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上交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最终,法院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同样是刑事案件,林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年8月,林某通过“飞机”软件与上家商议帮助转移犯罪所得,分别在宁夏银川市、内蒙古赤峰市拿取被诈骗资金,涉案金额达30万元,违法所得10400元。案发后,凌泽阳律师认真审查了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被害人陈述等证据材料。他提出林某系从犯,转移部分款项属犯罪未遂,且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法院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这已经是最低刑期。
20年11月27日中午,卿某伙同他人在重庆市合川区盗走电瓶车和手机。案发后,卿某在法定代理人陪同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被盗财物也已发还被害人。凌泽阳律师受重庆市合川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卿某辩护,他综合考虑卿某是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初犯且财物已归还等因素,提出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意见。最终,检察院决定对卿某不起诉。
还有一起诈骗大案,张、陈、苏、蔡X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和关系骗取被害人唐钱款。张犯罪数额1040万元,陈、苏450万元,蔡X34.5万元。凌泽阳律师和刘律师共同为陈辩护,历经三年,多次与司法机关沟通,对移送问题线索函、转账记录等证据逐字逐句研判。虽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情节分别量刑,实现了最大幅度减轻量刑。
凌泽阳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五年多,始终坚持“精细化辩护”理念,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控,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缓刑、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用专业和责任心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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