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一起涉及诈骗的刑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刘X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通过中间人王X与被害人周X达成口头协议,骗取周X支付货款279,500元。刘X伪造供货协议及装车视频,将款项转入朋友谢X名下银行账户,仅向实际供货方支付部分货款,其余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谢X在明知资金“违法”的情况下,协助转移资金并分得44,000余元。案发后,刘X、谢X先后主动投案,家属积极退赔全部损失,周X出具谅解书。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涉案金额属“数额巨大”。
在这起案件中,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的刘映辉律师参与代理辩护。刘映辉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中国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双重认证律师,拥有十余年办案经验,是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正邦律师团队创始人,律所刑事部门负责人。
刘映辉律师在案件中采取了一系列精准的辩护策略。在定性方面,刘X辩护人主张本案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虽未被法院采纳,但体现了对罪名适用的专业研判。在从宽情节上,全面梳理并突出刘X、谢X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情节。针对谢X,重点论证其事前不明知具体诈骗内容,主观恶性较轻,应认定为从犯。同时,两辩护人均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谢X辩护人还提出其仅应对分得的44,000元负责,虽部分主张未被采纳,但反映了对共犯故意范围的精细化抗辩。此外,刘映辉律师推动家属及时退赔、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协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检察机关出具相对有利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构成诈骗罪(主犯),鉴于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谢X构成诈骗罪(从犯),结合从犯、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缓刑请求均被驳回。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同类诈骗案件,在罪名定性上要进行专业研判,争取更有利的罪名适用;注重挖掘和突出当事人的从宽情节,为量刑争取有利条件;在共犯责任认定上要精细化分析;同时,积极推动退赔和取得谅解等工作,为量刑从宽奠定基础。
在司法实践中,此类诈骗案件通常注重对罪名的准确认定、从宽情节的考量以及共犯责任的划分。随着司法环境的不断发展,对于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强,同时也更加注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通过专业的辩护策略和精细的证据组织,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合理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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