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女方经网络相恋,女方隐瞒已婚已育、曾流产事实,虚构怀孕即将生产情节,诱使男方举办订婚仪式。男方依习俗支付大额彩礼并赠送贵重金器,后发现被骗,委托律师起诉要求返还聘金、金器及恋爱期间支出。
来自浙江金华的张飞勇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其在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2024-2025年度年均办案70余件,欠款追索、民间借贷类占比约75%),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首先,张飞勇律师全面收集订婚彩礼转账凭证、金器购买记录、消费单据、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核心证据,固定女方虚构怀孕、隐瞒婚史及收取彩礼、金器的完整事实。这一步骤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接着,结合民法典及彩礼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张飞勇律师明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有权主张返还彩礼;认定女方及其父母共同收受财物,均为适格返还主体。这一精准的法律关系厘清,为案件的走向指明了方向。
庭审中,张飞勇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提交完整证据链,指出女方违背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当庭明确诉请:要求女方及其父母返还彩礼190000元、全额返还涉案金器,并由对方承担诉讼相关费用。然而,三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但张飞勇律师依据证据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采信全部核心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女方及其父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男方彩礼190000元及全部金器首饰(总价值33870元),并承担大部分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成功帮助委托人全额追回彩礼与金器,惩治了不诚信行为,维护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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