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案:2023年9月5日7时30分,国道218线路段上,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清晨的宁静。路某某驾驶的客车因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翻下路基,搭乘的各某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各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各某某住院治疗,路某某支付了部分费用,但后续赔偿协商无果。
各某某受伤后,面临着身体和经济的双重压力。他先后在尉犁县人民医院和河南省鄢陵县人民医院治疗,还进行了二次手术。经鉴定,他的右肘关节损伤、L1骨折均构成十级伤残。新MXXX号车辆虽在保险公司投保,但各方对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刘晟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厘清“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关系,确定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并将保险公司、肇事司机、车主列为共同被告。刘律师团队收集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住院病历等完整证据链,明确各项损失计算依据。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6131.7元,路某某赔偿53690.69元,各某某共追回赔偿119822.39元。货款追回案:20192021年,喀什某某公司与中某某公司、明某某公司存在钢材买卖合同关系。2021年3月,喀什某某公司按要求供货后,被告却迟迟未付款。经多次催要无果,喀什某某公司委托刘晟律师维权。
庭审中,被告提出“诉讼时效已过”“合同已履行完毕”等抗辩。刘律师提交大量证据,证实双方交易习惯和供货事实,还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诉讼时效多次中断。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明某某公司支付货款、利息及保全费等共计158476.49元。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2024年5月,朱XX在为蒋XX翻修大棚时受伤,将蒋XX和陈XX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38874.16元。陈XX委托刘晟律师代理。
刘律师团队精准定位案件核心,指出陈XX与朱XX是工友关系,并非雇佣关系。水泥柱子由蒋XX提供,陈XX对事故无过错。团队提交关键证据,论证陈XX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驳回朱XX对陈XX的全部诉讼请求,为陈XX免除了全部赔偿责任。
普法提醒:遇到法律纠纷别慌,及时固定证据很重要,像事故证明、合同、聊天记录等。若涉及赔偿,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复杂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他们能帮你制定策略,维护合法权益。
刘晟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数百件案件,在刑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经验。在这些案件中,他精准梳理法律关系,构建完整证据链,高效驳斥对方抗辩,为当事人成功追回赔偿、货款,免除赔偿责任,充分展现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专业能力和对各类案件的精准把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