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标的上亿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由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原告青海XX公司请求法院确认2019年10月2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2019年12月21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判令被告陕西XX公司返还其持有的目标公司60%股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等费用。原告认为被告违规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构成违法支付方式。被告主张协议真实有效,付款方式合法且已足额支付,股权已完成变更登记,原告请求无依据。律师马明艳介入后,首先仔细查阅了双方从2019年10月至12月间签订的多份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马明艳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虽执业年限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数百件,尤其在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9%。她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经济学学士学位和法学自考结业的双学历背景,并且于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些背景让她在审查本案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和严谨的工作方式。在审查协议过程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对协议条款进行逐条分析,比对协议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还调取了双方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的沟通记录,从大量的文件和信息中寻找关键线索。同时,她现任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丰富的管理经验使她在组织团队协作、收集证据等方面更加高效。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48,950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承担。在开庭前,马明艳律师对目标公司及关联方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支付股权对价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再次核实,补充提交了相关资金支付的来龙去脉及合规性说明,以应对原告提出的违规使用资金问题。法院认为协议内容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约定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支付对价,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即便履行中存在违规使用监管资金的行为,应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不影响合同效力。
在处理此类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时,马明艳律师一贯采取先详细审查合同文本,固定关键条款和约定,再梳理资金流向和实际履行情况的方法。她会对每一笔资金的来源、用途和支付时间进行精确比对,确保合同履行符合约定。同时,她还会收集双方的沟通记录、会议纪要等证据,以还原案件事实全貌。马明艳律师的执业领域主要集中在民商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企业破产清算等领域,擅长为企业和个人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方法在多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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