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新都区的一起跑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当事人因参与跑分团伙,负责寄递POS机转移涉诈资金而被起诉。这起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还导致一名被害人自杀身亡,情况复杂。刘俊宏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前往羁押场所会见当事人。他曾有3年刑事检察经验,这使他深知第一时间掌握案件细节的重要性。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他全面了解了案件事实、当事人在团伙中的具体操作、实际参与程度、获利金额及到案后的供述情况。
在阅卷阶段,刘俊宏律师投入大量精力梳理证据。他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功底让他能逐份核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他精准分析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事实及证据链完整性,明确了案件争议焦点与辩护切入点。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刘俊宏律师结合案件客观事实与法律规定,提出针对性的罪轻辩护意见。他紧扣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涉案量刑情节等核心方面,最终法院变更罪名,认定当事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实现了罪刑相适应。
另一起名誉权纠纷应诉案中,原告因被告报案指控其涉嫌强奸,在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通知后,以被告散布相关事宜造成其名誉权受损为由起诉。刘俊宏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针对名誉权侵权需满足的四要件进行抗辩。他作为多家行政机关及企业的法律顾问,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解与法律风险预判能力。他明确被告报案行为系合法行使控告权,且原告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散布行为;指出原告主张的名誉损害结果无实质证据佐证,与被告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强调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不能认定被告存在主观过错;针对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和精神损害赔偿,提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还有一起合伙投资款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达成口头合伙协议,后协商退伙并结算,但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刘俊宏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他曾有1年公司法务经验,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能敏锐地抓住核心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中原告催要利息,被告未提出异议且按要求转账,以及被告认可原告仍有9万元投资款在其处的内容。一审阶段,他向法院清晰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主张被告应退还投资款并支付利息。被告不服上诉后,他针对上诉理由逐一答辩,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原告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刘俊宏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其多元的职业履历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精准分析和辩护。他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规则,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有助于法律规则在具体案件中的厘清与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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