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原告张XX经房产中介居间,与被告黄X签订了拆迁还建期房买卖合同,购买黄陂区横店片区预计百平的还建房屋,并在签约当日全额付清购房款,还向中介支付了居间服务费。然而,合同签订后近十年,案涉还建房始终未动工建设,张XX购房居住的合同目的彻底无法实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张XX遂诉至法院。
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被告黄X辩称房屋无法交付是政府客观原因导致,依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应以政府分房通知为准,自身不存在违约过错;房产中介也拒绝退还居间服务费用。
张XX找到了在武汉汉阳区执业的戎畅律师。戎畅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承办各类诉讼、非诉案件近500件,经验较为丰富。他接手案件后,指导原告方梳理完整案件证据链,收集整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全款购房付款凭证、房款收条、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社区产权证明、被告授权委托书、催告沟通记录、居间服务费缴费凭证等全部涉案证据,固定了案件基础事实。
在庭审中,戎畅律师驳斥了被告黄X以政府未通知分房为由主张无逾期交房责任的答辩观点。他明确指出,案涉合同相关条款仅为政府启动分房流程后被告需履行的附随义务,并未约定交房期限完全依附政府通知,更无长期未分房即可免除交房责任的约定。交付房屋是房屋出卖人法定核心义务,不能依附不确定的外部行政因素无限拖延履行。张XX已足额履行付款全部合同义务,若任由被告黄X无限期拖延交房,会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违背法律公平原则,直接致使原告购房自住的根本合同目的落空。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这起案件中,被告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公平原则。
最终,法院审理后确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合同于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黄X之日正式解除,判令被告黄X限期向原告张XX全额退还购房款项。
案件结束后,张XX拿回了购房款,多年的困扰得以解决。相关的证据材料也被妥善保存,这起案件也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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