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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背后:律师定事实明规则止损息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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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0 · 123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韩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120221143059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617677970
代表案例:3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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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劳动争议领域,劳动者与企业常陷入权益纠纷困境。刘X与某区公路局、某区交通运输局的劳动争议案便是典型。韩蕊律师凭借丰富经验,在案件中定事实、明规则,既帮劳动者合法维权,又助企业合规用工,最终实现止损息争,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背后:律师定事实明规则止损息争

刘X的遭遇是众多劳动者在职场中可能面临的困境缩影。2011年8月,刘X入职某区交通运输局,担任特定岗位,工资由某区公路局代发,然而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到了2024年,某区交通运输局依据上级关于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文件,决定清退临时工,刘X于2024年8月26日离职。之后刘X申请劳动仲裁,虽部分请求获得支持,但他对仲裁结果不服,遂提起诉讼,提出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工资差额、8月份工资、补缴社保公积金失业金医疗费报销等多项诉求。

韩蕊,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22年执业至今,已承办逾500件案件。她有着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在劳动争议民商事纠纷领域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面对刘X的案件,韩蕊深知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和规则的重要性。

在办理此案时,韩蕊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她仔细审查了刘X提供的各类证据,包括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以确定刘X与某区交通运输局之间的劳动关系。她清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关键,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进一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她也深入研究了相关的劳动法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清退临时工的具体规定和程序。

在庭审过程中,韩蕊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刘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她指出,刘X与某区交通运输局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区公路局仅为代发工资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并且,她强调因政策调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属于合法解除情形,但某区交通运输局应支付刘X经济补偿金以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她的观点有理有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刘X与某区交通运输局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区公路局仅为代发工资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政策调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属于合法解除情形,某区交通运输局应向刘X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驳回其他诉讼请求。这一结果既保障了刘X的合法权益,也让企业在合规用工的框架内解决了问题。韩蕊律师凭借出色的表现,在劳动争议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也展现了她“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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