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A是一名货运从业者。他入职货运行业后,主要负责承接货物运输业务。然而,他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承接烟花爆竹运输业务之名,通过虚构货物被查处的事实,两次骗取他人烟花爆竹并销赃,涉案金额共计140436元。当被害人发现被骗后,向警方报了案,被告人A很快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面对指控,被告人A委托陈娅雯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律师的核心论证
公司方(此处应为公诉机关)的抗辩理由是,被告人A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按照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进行量刑。
陈娅雯律师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1.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要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
2.被告人A的具体情节:被告人A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坦白情节。他自愿认罪认罚,表明其有悔罪表现。并且,案发后他全额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这大大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3.综合考量:综合被告人A的这些情节,其虽然构成诈骗罪,但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从法律角度来看,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最终的法律结论是,被告人A构成诈骗罪,但因其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应在量刑时予以考虑,适用非监禁刑。
仲裁/判决结果
某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陈娅雯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被告人A构成诈骗罪,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后果,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最终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驳回了公诉机关其他不合理的量刑建议。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刑事犯罪领域,很多企业(此处可理解为个人在法律认知方面)存在错误认知。比如,认为一旦构成诈骗罪且涉案金额巨大,就必然会被判处重刑,没有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而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即使构成诈骗罪且涉案金额巨大,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情节,法院会综合考量这些情节,对其从轻处罚,甚至适用非监禁刑。
这对用人单位(此处可理解为社会大众)的警示是,要遵守法律法规,一旦触犯法律,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对劳动者(此处可理解为犯罪嫌疑人)的启示是,在面对指控时,要如实供述,积极退赔,争取被害人的谅解,这样才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自己的刑罚。
陈娅雯律师在该类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体现得淋漓尽致。在案件介入阶段,她快速阅卷并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精准定位案件辩护核心要点,为被告人制定针对性的刑事辩护策略;在案件办理阶段,积极推动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沟通协商,协助完成退赔事宜,促成谅解书的出具;在庭审辩护阶段,熟练运用法律规定,精准、清晰发表辩护意见;在结果实现阶段,通过全流程的专业辩护操作,最终实现被告人获缓刑的辩护目标,最大限度减轻被告人的刑罚后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4万余元的诈骗案,不是小事,它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彰显了律师专业辩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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