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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遇车祸,律师助力全额获赔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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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0 · 178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俞国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420141025689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205833443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校期间以优异成绩通过司考,八年时间办理了大量案件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案件中不断获得心得体会使自己在专业化道路上越走越远,2018年被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及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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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3岁的陈XX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因赔偿事宜与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协商不成,委托俞国锋律师诉讼。保险公司以其收入未减少拒赔误工费,俞国锋律师抓住“工伤认定”关键,论证“停工留薪期待遇≠劳动所得”,驳斥保险公司抗辩,法院几乎全额支持代理意见,陈XX全面胜诉。
刚入职遇车祸,律师助力全额获赔误工费

23岁的陈XX本以为新入职的工作会开启一段美好的职业生涯,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打破了她的平静生活。在上班途中,她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被告谢XX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不仅身体遭受了上颌骨、颧弓骨折等伤痛,车辆及随车物品也损坏严重。交警认定谢XX负全责,可后续的赔偿问题却让陈XX犯了难。因伤势严重,她辗转嘉兴、上海两地住院治疗,出院后与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无奈之下,她委托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提起诉讼。

俞国锋律师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2009年进入浙江万里学院就读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作为“优秀毕业生”毕业,毕业后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成为专职律师。他深耕民商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获得过“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误工费,两家保险公司均提出抗辩,认为陈XX有固定工作,事故发生后其工资收入并未中断,实际收入没有减少,不应赔偿误工费。

面对这一看似不利的局面,俞国锋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了一个关键事实:陈XX所受伤害已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在庭审中,他精准指出,陈XX误工期间的收入实际上是停工留薪期待遇,这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获得的法定补偿,并非其提供劳动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因此,不能因为其获得了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免除侵权人及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的法定义务。

俞国锋律师的这一观点并非凭空而来,而是他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和理解。他深知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他在民商领域的深耕,让他对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等相关法律条款有着透彻的了解。

同时,俞律师还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非医保用药不赔”、“护理费标准过高”、“住宿费非法定项目”等常见抗辩理由逐一进行了有力驳斥。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有理有据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让保险公司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最终,法院几乎全额支持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原告的损失共计100,363.81元。由XX公司赔偿39,292.40元,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赔偿42,371.41元,由肇事司机赔偿鉴定费700元。其中,关于误工费24,435.62元的诉讼请求,法院明确认定“原告误工期间的收入系停工留薪待遇,不属于劳动所得”,对保险公司要求扣除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原告陈XX获得全面胜诉

俞国锋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他在民商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精准抓住关键事实,巧妙运用法律条款,为客户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他以当事人的满意为追求,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也为众多当事人在面对法律纠纷时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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