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湖南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淮南市XX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包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该公司发现设计未勘测到的隐蔽沟塘,需清淤换填、拆除旧路面,这属于合同外新增工程。经被告及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后,原告按指示先行施工。然而,被告以变更手续不完善、审计未包含为由,长期拒付该部分工程款。
原告多年来通过协商、信X等方式维权,但都没有结果。于是,原告委托安徽淮潘律师事务所朱传奇律师提起诉讼。当时,原告掌握着工程变更申报表、监理签字确认单等材料,但缺少甲方签字的签证,并且面临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和新增工程变更手续不全不应支付工程款的抗辩风险。
朱传奇律师初步判断此案需要从证据收集和诉讼时效方面入手。策略上,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并且优先处理证据不足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律师开始了一系列具体动作。首先,收集工程变更申报表、监理签字确认单、被告信X答复、监理单位情况说明等材料,以此固定增量事实,证明新增工程真实存在且是被告要求施工的。其次,调取信X记录、接访答复,证明原告持续主张权利,使诉讼时效多次中断,并未届满。最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确定新增工程价款为60万余元,为索赔提供权威依据。
被告则提出了关键抗辩。称工程款已按审计结果全额付清,不存在欠付情况;原告主张已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新增工程变更手续不全,不应支付。
庭审中出现了关键转折点。朱传奇律师提交的证据被法院采信,尤其是通过信X记录成功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以及司法鉴定确定的工程款金额得到认可。法院对被告的时效抗辩及不付款理由进行了审查,最终驳回了被告的主张。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传奇律师的全部核心意见,判决被告于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新增工程款60万余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案件收尾后,执行款顺利到账,原告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认为律师帮助他们成功追回了工程款,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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