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李XX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李XX,2002年出生,大专文化。2023年4月至案发,她通过网络对外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其销售代理人翟XX于同年7月14日、20日先后两次向曲阜的毕XX销售该产品,毕XX服用后身体不适,翟XX于8月11日告知李XX,但李XX仍继续销售。经检测,该减肥产品中检出西XX明成分。2024年1月4日,李XX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投案。7月1日,翟XX与毕XX达成和解协议。
核心争议点:李XX是否应被判处缓刑。
法院查明的事实:有户籍证明、微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书证,被害人毕XX的陈述,同案参与人翟XX的供述和辩解,被告人李XX的供述和辩解以及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李XX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事实。
双方各自主张:公诉机关指控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辩护人孔伟律师提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销售产品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情节,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被告人明知食品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而进行销售,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但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其他从轻处罚意见。最终判决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案件二:王X故意杀人罪案
王X因2016年其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2024年11月25日晚,他在村微信聊天群扬言报复。2025年5月21日22时许,王X携带砍刀到宋XX家欲报复,与宋XX在大门口发生争执,先徒手殴打,后拿出长刀多次砍向宋XX,致宋XX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关门,王X无法继续伤害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宋XX多处构成轻伤。5月22日0时许,王X到派出所投案。
核心争议点:王X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
法院查明的事实:有办案说明等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录像等证据证实王X故意杀人的事实。
双方各自主张:公诉机关指控王X犯故意杀人罪。辩护人孔伟律师提出王X系主动归案,有自首情节,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系初犯,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符合判处缓刑条件。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王X故意杀人行为构成犯罪,但系未遂可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调查评估意见,可对王X适用缓刑。最终判决王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律建议
这两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在商业活动中,一定要确保所销售的商品符合安全标准,千万不能销售有毒有害的物品,否则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其次,一旦涉及犯罪,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并且争取被害人的谅解,这些都能在量刑时获得从轻处理。最后,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在这两起刑事案件中,法院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了不同的判决。李XX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处实刑,王X因故意杀人未遂且有多种从轻情节被判处缓刑。
孔伟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曲阜师范大学法学本科的学习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法律基础。执业的这多年里,他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成功办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案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准确地为被告人找出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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