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只要能在法庭上赢下官司就是优秀的。但鹿静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理念,她更注重如何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仅仅追求胜诉的表象。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公司与被告方签订《防火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原告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被告方未付清款项。被告甲公司、乙公司、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合同相对人错误、法律关系认定不当等。鹿静律师深入分析案件,认为分包合同虽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原告有权参照合同主张工程款。在二审中,鹿静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力辩论,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为原告追回欠款及利息。不过,这场胜诉背后,双方都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过程十分疲惫。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件中,申请人张XX以仲裁员枉法裁决、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被申请人隐瞒关键证据等理由,请求撤销徐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鹿静律师作为被申请人徐州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专业分析,指出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的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仲裁员不存在已被生效刑事法律文书或纪律处分决定确认的枉法裁决行为,被申请人未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裁决也未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最终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此案通过清晰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辩论,以相对平和的方式解决了争议,各方对结果都较为满意。
在鹿静律师看来,“赢”并非单纯的胜诉判决,而是真正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公平的对待。无论是艰难的胜诉,还是调解结案,只要能实现这个目标,就是成功的。她用自己的专业和经验,在法律的道路上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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