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始执业于河北承德的李岩律师,隶属于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将通过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展现李岩律师在劳动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2024年X月2X日,颜XX进入由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河北省围场县XXX基地项目(XXX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从事挖孔和浇筑工作,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0月30日下午,颜XX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XXX工作时,在坑口作业打震动棒时摔到坑里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此前,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承德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202X年X月2X日,颜XX作为申请人,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XXXX公司自2024年X月2X日至今存在劳动关系,后追加承德XX公司为第三人参加仲裁。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于202X年11月3日作出裁决,确认申请人与第三人自2024年X月2X日至2024年10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XXXX公司不服该裁决,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颜XX委托李岩律师代理此案。李岩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颜X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了初步证据,包括聊天记录、工资结算表、银行回单等。
在调查过程中,李岩律师发现关键证据。通过对施工聊天群记录的深入分析,发现2024年10月24日后颜XX等人的工作由XXXX公司员工李XX负责管理。同时,颜XX的工资由XXXX公司发放,受伤期间的医疗费也由该公司垫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X]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李岩律师认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颜XX与XXXX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案件进入关键阶段,XXXX公司提起上诉。李岩律师在二审中采取了积极的策略。他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指出XXXX公司虽主张其与承德XX公司系劳务分包关系,颜XX为承德XX公司雇佣人员,但并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主张,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李岩律师强调,XXXX公司的垫付工资、医疗费行为并非单纯的代付,而是其履行用人单位义务的体现。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中,李岩律师明确指出,颜XX在XXXX公司承包的案涉项目中从事相关工作,受该公司管理,工资由其发放,受伤后该公司还垫付了医疗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
最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X年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原告XXXX公司与被告颜XX自2024年X月2X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一判决结果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保障了劳动者颜XX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受伤后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其次,对于类似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提供了参考,明确了在复杂用工模式下,判断劳动关系应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等因素。再者,此案提醒用人单位在劳务分包过程中,要规范用工管理,明确各方责任,避免因劳动关系认定不清而引发纠纷。最后,也体现了法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领域的劳动关系认定一直是难点和热点问题。由于涉及多方主体和复杂的利益关系,此类案件的裁判趋势更加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调从实际用工情况出发,综合判断劳动关系的存在。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审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报酬的支付情况等关键因素。同时,对于用人单位以劳务分包为由逃避用工责任的行为,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查和判断,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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