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起始于委托人周XX作为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员工,工作时吊运钢管致右足趾骨折,经认定为工伤且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等问题与单位产生争议后,周XX委托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开始执业的赵瑞宁律师代理仲裁维权。
在案件处理初期,赵瑞宁律师凭借其河北大学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迅速投入到固定工伤关键事实的工作中。她细致地整理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流水、派遣用工关系等核心证据。赵瑞宁律师曾办理过多起工伤赔偿案件,这种丰富的实务经验让她深知这些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
接下来,赵瑞宁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赔偿项目与标准。她依法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定待遇。在过往的案件处理中,赵瑞宁律师曾处理过类似的劳动纠纷案件,对赔偿项目的核算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严格按照工伤条例计算各项待遇,确保不漏项、不低估。
为了避免冗长的诉讼,赵瑞宁律师积极推动高效和解调解。她凭借自身在沟通协调方面的能力,在仲裁开庭前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赵瑞宁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注重法理与情理的融合,既坚持依法维权,又积极助力矛盾纠纷化解,这种执业风格使得她在调解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平衡双方的利益,促成和解。
最终,仲裁委出具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于2026年2月9日前一次性支付委托人40000元(含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逾期支付需承担违约金5000元;双方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基金项下相关待遇申领手续。赵瑞宁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务实的解决思路,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业界的良好口碑,其秉持的“用专业化解纠纷,用责任守护权益,用结果赢得信任”的执业理念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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