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期间,被告人周身为某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处警分队辅警,因个人私利,为存在组织卖淫犯罪活动的足浴店通风报信,致使相关人员未被刑事立案追诉。2024年7月足浴店被查获,2025年2月周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取保候审,2026年4月1日经法院决定被逮捕,公诉机关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江苏南通地区柯枭冰律师自案件接手起,便以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为依托,开启了为期数年的辩护之路,柯枭冰律师已执业5年。
在主体身份的辩护环节,柯枭冰律师结合自身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的专业学识,提出周系辅警,用人单位为保安公司,其职权依附于民警,不宜单独成为徇私枉法罪主体;即便构成犯罪,其与组织卖淫人员之一申X构成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应认定为从犯。此观点虽未被法院全部采纳,但体现了柯枭冰律师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判断。
自首情节方面,柯枭冰律师凭借其在百余起刑事案件中的实战经验,提出周在被检察机关控制前,已主动向派出所所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视为主动投案,构成自首。然而法院查明周系被动到案,未认定自首。不过柯枭冰律师的努力促使法院对自首这一关键情节进行了全面审查。
在认罪认罚及悔罪表现上,柯枭冰律师积极协助周,使其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预交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同时,柯枭冰律师还提出周有立功线索待查,且其女儿年幼,系家庭重要支柱等从宽情节。这些努力为周争取从轻、从宽处罚及适用缓刑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终,法院虽未认定周构成自首和适用缓刑,但采纳了柯枭冰律师提出的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等辩护意见,对周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柯枭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法定刑幅度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结果。柯枭冰律师作为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秉持“对委托人真诚、对案件认真、对辩护较真”的执业理念,收获了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众多当事人送来锦旗与感谢信,称赞其专业过硬、辩护有力、诚信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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