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很多人觉得一旦被控犯罪,就如同被钉在了“耻辱柱”上,定罪量刑似乎已成定局。这种看法,在魏潭良看来,需要被重新审视。
魏潭良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的学习经历让她对法律有了系统的认知。出于对法律的热爱和对正义的追求,她选择投身刑事辩护领域。2018年,她开始了自己的执业生涯,从此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不断探索。
魏潭良对刑事辩护有自己深刻的洞察。她认为证据是案件的核心。在刘某某诈骗案中,刘某某涉嫌诈骗金额数百万元,她注意到被害人在本案中并未陷入错误认识,便以此为突破口,向检察院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并和检察官充分沟通,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公安撤案处理。她还觉得罪名的认定至关重要。在宋某诈骗案中,检察院阶段认罪认罚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她在法院阶段接受委托,成功改变罪名为合同诈骗罪,最终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另外,她深知量刑建议也有争取空间。在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中,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六个月,最终经她辩护判处一年九个月。
在工作方法上,魏潭良注重证据收集。每次接到案件,她都会第一时间深入调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会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同时走访相关证人,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她也很重视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在柴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中,审查逮捕时她及时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积极与检察官交流案件情况,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公安撤案处理。此外,她还会精心设计辩护思路与方案。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辩护策略,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执业生涯中,魏潭良也遇到过挑战。刚执业不久,她接手了一起复杂的诈骗案件,证据繁多且相互矛盾。当时她经验尚浅,但她没有退缩。她花费大量时间研究证据,请教资深律师,最终成功为当事人辩护。这次经历让她更加坚定了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的决心。后来,她成为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在专业道路上越走越远。
以冯XX协助组织卖淫案为例,XX足浴店老板及员工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检察院量刑建议3年,魏潭良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案件,发现冯XX在案件中情节相对较轻,且有一些从轻处罚的情节。她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强调冯XX的从犯地位和悔罪表现。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部分意见,判处冯XX有期徒刑1年8个月,减少了16个月的刑期。
魏潭良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刑事辩护则是这道防线中的重要一环。她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她始终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如今,她担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用自己的专业和热情守护着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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