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黄XX和被告马某某曾经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转借给他用。原告出于信任,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给被告转账近60万。双方还签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利息和违约责任。被告拿到钱后只还了一点,到2025年5月,累计还款才8万多,剩下的一直拖着不还。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没获批为由拖延。
双方诉求和理由
原告黄XX的诉求是让被告马某某归还剩余欠款及相应利息。理由是自己按照被告要求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给他,被告却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马某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没有提出答辩理由。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关键证据有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这些证据完整还原了借贷、还款、催款的全过程。其中,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原告多次催款,被告拖延还款;银行转账凭证明确了借款的实际交付金额;还款明细显示了被告的还款情况。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为款项是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不过,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被告仍需归还剩余欠款。这是因为虽然合同无效,但被告实际使用了原告的资金,造成了原告的损失,所以要返还相应的本息。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这个案子由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代理。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借贷过程中一定要谨慎。首先,不要轻易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这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其次,借款时要明确约定利息和违约责任,并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起套贷出借合同被判无效的案件中,沈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54.9万元本息。沈杰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他拥有江苏大学法学背景,还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这种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优势。工学的严谨逻辑使他能从复杂的案件细节中梳理出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又助力他为当事人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在本案中,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通过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事实,协助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最终赢得了胜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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