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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无效,次承租人还能拿到近17.4万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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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091人看过
导读:2020年3月,佛山的许老板糟心事儿来了。他在201x年10月转租了何老板位于佛山某区约1650平方米的厂房,用来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还注册了公司,可这厂房根本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更倒霉的是,因为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
租赁合同无效,次承租人还能拿到近17.4万补偿款?

许老板在2021年4月完成了搬迁,本以为能拿到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可跟房东何老板咋协商都没用。何老板和政府签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拿走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就是不肯给实际使用厂房的许老板应得的那份。

眼看着协商没啥效果,许老板委托了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来代理这个案子。卢律师一接手,就开始了一系列关键操作。

第一步,他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搞清楚了许老板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还从许老板公司拿到了《债权转让书》,这就明确了许老板能主张全部补偿权益。

接着,律师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他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拿到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和《资产评估报告》,这样就能确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了。

然后,卢律师精准核算应得补偿。他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和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一项项论证许老板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

最后,面对何老板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说法,卢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进行反驳,还强调了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出来了。虽然案涉租赁合同因为厂房没有规划许可而无效,但法院认可许老板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被告何老板得向许老板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173960.26元(许老板原本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学到一些经验。第一,租厂房或者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确认对方有没有相关的合法证件,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种,不然合同可能无效,自己权益受损。第二,如果涉及拆迁补偿,一定要及时和房东协商补偿款分配,协商不成要早点找专业律师帮你维权。第三,保留好各种和租赁、生产经营相关的证据,像租赁合同、生产记录、搬迁费用票据等,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

卢扬超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在处理合同事务方面经验丰富。在这个案子里,他先是通过梳理租赁关系确立了许老板的补偿请求权基础,又主动申请调取政府补偿文件破解证据难题,还精准计算补偿金额,用“公平原则”说服法院。正是他多年的执业积累和扎实的法律功底,才让许老板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还能拿到近17.4万的补偿款。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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