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多人共同诈骗案。公诉机关为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范X等十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售机信息、伪造单据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执业已十余年且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的张琪律师,接受被告人范X的委托担任辩护人。范X参与共同诈骗金额共计4400元,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精准梳理量刑情节
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的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了堆积如山的案卷材料,逐字逐句分析每一份证据和笔录,还多次会见被告人核实案件事实。他围绕被告人范X系初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项从宽量刑情节,精心准备辩护策略。张琪律师深知,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这些量刑情节对于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至关重要。
专业辩护获理想结果
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张琪律师依法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范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范X犯罪情节较轻,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并获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采纳了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张琪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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