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李建鹏律师正为上诉人甲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进行二审辩护。他条理清晰地阐述观点,结合证据与法律适用,进行充分论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部分意见,将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甲某刑期大幅降低。
李建鹏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参与办理多起省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2018年,他转型为专职律师,现任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执业13年,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刑事辩护类200余件。
在甲某案中,李建鹏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深入分析。他指出甲某与乙某作为报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钱款,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他通过精细化阅卷、证据链重构、法律适用争议剖析等策略,成功推动二审改判。这种分析方法,是他基于多年公诉和辩护经验,对证据和法律的精准把握。
除了刑事辩护,李建鹏在合同纠纷等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甲、乙被控串通投标罪一案中,他接受甲的委托后,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展开分析。他提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甲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无贿赂等非法手段。庭审中,他重点指出公诉机关未能证明甲与中标公司有关联及造成实际损失。法院最终采纳其部分辩护意见,为甲争取到仅处罚金的最轻量刑。在这个案件中,他通过精准的事实梳理和法律论证,有效限制了罪责范围。
李建鹏认为,律师是一个需要高度专业和责任感的职业。他始终秉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专业立身,精益求精”的理念,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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