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铜陵市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违约金纠纷案件中,就出现了这样尖锐的矛盾。铜陵某投资有限公司以被告铜陵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报审结算核减比例超标为由,依据合同约定诉请其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审计费。两份重要文件——合同条款与审计报告,似乎为原告的诉求提供了有力支撑,但被告并不认可这一主张,双方陷入了激烈的争议之中。
在这个关键时刻,陈明祥律师接受了被告的委托。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陈明祥律师已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是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律师。他不仅拥有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还持有三级律师证书、税务师证书、经济师证书(财政税收方向),具备“法律+财税”的复合背景。这样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多元的专业资质,使他在面对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时,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解决能力。
陈明祥律师接案后,迅速展开行动,他的第一个关键动作就是全面梳理施工合同、审计报告、工程结算报审及审定资料等核心证据。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陈明祥律师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这使得他对这类证据有着高度的敏感度。他能从繁琐的资料中快速提取关键信息,发现证据之间的关联和潜在问题。
在庭审中,陈明祥律师重点论证了案涉违约金条款对承包方过于严苛、显失公平这一关键要点。他指出,这种过于严苛的条款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会给承包方带来极大的不合理负担,有悖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他通过细致的分析和证据支撑,证明被告并不存在故意高估冒算行为,案涉报审金额实际上并未超出最终审定金额的5%。此外,他还提出违约金约定过高应依法调整的代理意见,为被告进行了全面而有力的辩护。
最终,法院采纳了陈明祥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案涉违约金条款对承包方过于严苛、显失公平,被告报审金额未超出最终审定金额5%,不构成故意高估冒算,扣除工程款无依据,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承担审计费的全部诉讼请求。此次胜诉,充分展现了陈明祥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多元的专业资质以及严谨的执业态度,成功为当事人化解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相信陈明祥律师在“法+税”融合领域将继续深耕,为更多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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