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涉嫌诈骗罪被公安刑事拘留,还在口供中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虚假供述,情况十分危急。
典型风险节点的解剖
李X在被刑事拘留期间,由于心理压力和对法律的不了解,在口供中陈述了对自己不利的虚假供述。这一风险来自当事人自身的认知不足和心理恐慌。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上百件的任佳乐律师深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但李X并非因非法方法作出供述,而是自身认知问题,这给辩护增加了难度。
律师如何用规则或制度阻断风险
任佳乐律师介入后,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从主观恶性,客观行为以及造成的客观危害后果等方面与当事人逐一分析,确定了辩护方向。曾担任检察院听证员的任佳乐律师警觉到,在这种情况下,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至关重要。于是,他积极联系家属告知案件进程,取得公安同意后联系被害人,与被害人多次沟通谈判。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最终,任佳乐律师为李X取得了谅解书。
从个案到常态化防控
任佳乐律师给出建议,对于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应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因自身认知不足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行为。同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陈述案件情况。在企业层面,应加强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避免类似风险的发生。任佳乐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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