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484万涉案金额下,为虚开发票主犯争取缓刑

484万涉案金额下,为虚开发票主犯争取缓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28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丹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69人 执业4年
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220221149212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64448007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张丹华律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具有财务与法律双重知识,现执业于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擅长各类型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承接全国案件,具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执业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北省赤壁市赤壁大道783号(赤壁市人民法院旁) 电话:15997936615 微信:18064448007 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维护当事人利益.
更多>
导读:20XX年,王XX应唐X要求购买虚开发票,价税合计484.87万元。张丹华律师举证补缴凭证,锁定“工程结算”动机,以退赃和认罪认罚协商量刑。法院采纳意见,王XX获缓刑,免予羁押。
484万涉案金额下,为虚开发票主犯争取缓刑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律师则是当事人在这场战争中的坚实后盾。张丹华律师,这位集美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双重专业背景的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执业生涯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张丹华自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百余件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83%,对电信诈骗非法经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常见罪名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她始终坚守“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着每一位委托人。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二审案中,张丹华再次展现了她的专业实力。被告王XX应同案被告唐X要求,支付30万元购买虚开发票,其中增值税专票37张、普票1张,价税合计484.87万元。不过,税款已全额补缴并支付滞纳金,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张丹华接手此案后,凭借她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法律+财务”的复合视角,迅速展开了工作。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税额穿透和缓刑锚定是关键。

在税额穿透方面,张丹华第一时间查阅了大量的财务资料,举证补缴凭证,包括完税证明和滞纳金单据,以此切断了“国家损失”的指控。同时,她深入调查案件细节,锁定了王XX“工程结算”的动机,否定了其非法牟利的目的。张丹华执业以来处理过众多经济类犯罪案件,对这类案件中财务证据的重要性有着高度的敏感。她知道,只有从财务数据和资金流向等角度分析案件实质,才能精准定位证据漏洞与辩护要点。

在缓刑锚定方面,张丹华以王XX退赃31万元和认罪认罚构建了量刑协商的基础。她积极与法院沟通,通过审前社会调查激活了缓刑条件。张丹华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丹华的辩护意见。虚开增值税专票罪判处1年6个月,虚开发票罪判处6个月,合并执行1年10个月,缓刑2年。财产处置方面,罚金11万元已缴纳,没收退赃款20万元。王XX成功避免了羁押

这个案件充分体现了张丹华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她在面对484万元的涉案金额时,通过精准的辩护和有效的策略,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缓刑。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相信张丹华律师会继续凭借她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