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卷宗里,某建设公司将三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连带支付工程款数千万元及利息,返还管理费数百万元。卓玛律师作为被告C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到这场复杂的案件中。
面对工程转包关系认定、合同效力争议、工程质量责任划分等多重复杂法律问题,卓玛律师凭借丰富的专业经验迅速制定策略。在法律关系抗辩上,她主张被告C仅与被告A存在合作关系,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在证据质证环节,针对原告单方制作的竣工文件、工程量签证单等证据,她指出形式瑕疵及内容不真实,否定其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效力。
在质量责任反驳方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她指出原告施工的基础设施存在质量问题,且客土施工未达设计标准,原告应对工程质量不合格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她还进行了程序合规性审查,提出案涉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告A与原告的转包合同无效,原告主张的管理费缺乏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A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返还部分管理费,驳回原告对被告C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得益于卓玛律师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成功适用,精准否定证据效力,以及清晰划分质量责任。
卓玛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深耕细作。她不断学习、精进专业能力,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此次案件虽已胜诉,但卓玛律师也提醒当事人,在后续可能出现的执行等环节仍需保持关注,她也会持续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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