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二审判决书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工程款支付条件争执不下。上诉人认为“背靠背”条款有效,付款条件未成就,且被上诉人未开具发票,其有权拒绝支付。被上诉人则坚称支付条件已满足。这起复杂的纠纷,由沙璇律师代理。
沙璇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了上千起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在这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她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案件中,付款条件是否成就成为争议焦点。沙璇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上诉人在长期未收到结算付款的情形下,怠于向上主张权利,不正当地阻碍了支付条件的成就,应视为支付条件已成就。对于上诉人以“背靠背”条款和未开具发票为由主张支付条件不成就,沙璇律师也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有力反驳。
在工程价款认定方面,沙璇律师准确把握证据和法律规定。对于上诉人提出的吊装运输费应计入甲供材料的主张,她指出该款项既无施工过程中的确认凭证,也未得到被上诉人的追认,一审未将其扣除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支持了被上诉人的诉求。这起案件的胜诉,彰显了沙璇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深耕。她通过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事实的细致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但建设工程领域类似的纠纷仍可能不断出现。沙璇律师提醒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及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她也将继续在专业领域深耕,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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