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徐州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被告人在明知相关资金系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使用本人银行卡协助他人转移资金,涉案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
郑文婧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郑文婧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详细会见被告人,全面了解案件全貌。她认真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对其中的事实与证据细节进行了细致梳理。郑文婧发现,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身行为,自愿认罪认罚,还主动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且无前科劣迹。
基于这些情节,郑文婧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方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她协助被告人完成了认罪认罚程序。到了庭审阶段,郑文婧围绕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发表了专业的辩护意见,并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充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不过,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主动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赔款项由相关机关依法发还被害人。郑文婧执业3年中,在刑事辩护领域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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