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7日,因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项目大寨弃渣场取土、弃渣,永善县墨翰乡大寨村皮家湾社发生滑坡灾害险情,对29户群众的房屋及居住造成影响。其中20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而其余户则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高额安置补偿。
在这起行政诉讼中,李朝永律师接受永某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出庭应诉。李朝永深知此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处理难度较大,不仅要考虑法律规定,还要兼顾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理诉求。
李朝永首先展开了深入的调查核实工作。他仔细查阅政府部门相关处理文件及处理程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力求全面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和政府部门的处理情况。通过对这些文件和程序的研究,他为案件的辩护找到了坚实的事实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李朝永积极配合承办法官明理释法。他将自己调查核实的情况清晰地呈现给法官,让法官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同时,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对案件进行精准的分析和解读,帮助法官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和案件的争议焦点。
经过李朝永的努力,最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政府部门不予赔偿高额安置补偿,仅判决对多名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这一判决结果既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李朝永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专业表现,为今后处理类似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范本。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