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售彩的灰色地带,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案引起了广泛关注。2021年11月10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相关赌博线索并立案侦查,这起涉及八名被告人的案件逐渐浮出水面。从2018年起,谢XX了解到网络售彩及店主“吃票”牟利模式,便意图经营相关软件。2020年12月委托安XX开发网络售彩软件,2021年4月完成某售彩APP开发,随后陆XX、谢XX等多人参与其中,共同经营,通过收取手续费等方式获利。
2021年12月10日,谢XX、陆XX等部分被告人被抓获,2022年1月12日,被告人陈XX也被抓获。各被告人均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后经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黄健,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合伙人、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自2020年执业以来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余件,取得无罪化处理案件8起,绝对无罪案件2起。在这起案件中,黄健担任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
XXXX年X月X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以[脱敏]号起诉书指控八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向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XXXX年X月XX日、XX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各被告人辩解意见不一,各辩护人也分别从罪名认定、主从犯、违法所得扣除、量刑情节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黄健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深知在这类涉网经济犯罪案件中,证据的审查和法律适用至关重要。他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交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搜查笔录、电子数据等证据,从主从犯认定的角度为陈XX进行辩护。他指出,陈XX仅为平台提供支付通道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予以确认,查明案件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在罪名认定上,法院认为八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违反《彩票管理条例》,构成非法经营罪;在违法所得认定方面,驳回了辩护人提出的扣除租金、上架费等意见;在主从犯认定上,采纳了部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谢XX等四人为主犯,安XX、朱XX、陈XX、宋XX为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谢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三百五十万元;被告人陆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被告人谢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二十万元;被告人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被告人安XX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被告人朱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被告人陈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宋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黄健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为被告人陈XX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和缓刑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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