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的一场调解中,一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正迎来关键的和解时刻。原告赵XX要求被告郑XX归还借款6万元,被告却称已通过出售比特币筹得款项,并按原告朋友要求转账给案外人还款,但遭遇诈骗,款项未到原告方,认为自己已履行还款义务。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向案外人转账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原告的有效清偿。
施贝贝律师作为被告郑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此案。她自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执业。多年来,她专注深耕合同经济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刑事辩护三大核心领域,熟悉案件从立案、庭审、调解到执行的全流程操作。
面对这起案件,施贝贝律师首先向当事人明确法律风险,指出虽然其主观有还款意愿,但向非债权人指定账户付款且未经债权人明确授权,在法律上可能不被认定为有效清偿,败诉风险极高。接着,她巧用“主体不适格”作为谈判筹码,因为款项系通过原告朋友鲍X某转交,而鲍X某并非借贷关系当事人。她以此与原告方协商,指出本案法律关系存在的瑕疵和诉讼风险,为调解创造了条件。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仅需归还原告40300元,相较于6万元的诉请减少了近2万元,并获得了分期付款的便利。
另一起案件中,施贝贝律师遇到了一起刑事辩护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XX参与两起贩卖毒品事实,第一起涉及100克甲基苯丙胺,第二起涉及2.62克。若第一起指控成立,马XX将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施贝贝律师作为被告人马XX的辩护人,紧扣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这一核心要件,指出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马XX对其交付的2.5万元系用于购买毒品是明知的。她还成功论证了同案犯付某某的供述存在矛盾,导致付某某的指认成为孤证,依法不能采信。最终,马XX的刑期从公诉机关建议的十一年锐减至一年二个月。
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施贝贝律师也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原告某金属制品公司与被告某装饰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被告公司拖欠工程款12万余元。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公司付款,并要求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担责,同时要求被告公司现任及前任独资股东王XX、阿XX承担连带责任。施贝贝律师准确界定合同效力与付款义务,主张工程已交付使用,被告公司应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她还精准利用《公司法》规定,指出被告公司为一人公司,两任股东均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成功说服法院判决两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向发包方主张权利的诉请,她在意识到无法突破合同相对性后,选择聚焦于更有把握的被告公司和股东,避免了诉讼资源的浪费。
施贝贝律师始终秉持用专业办案,用温度执业的理念,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利益,在各类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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