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航律师执业多年,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此次韩女士的离婚纠纷案,便是他众多成功案例之一。
在这起离婚纠纷中,原告是韩女士,被告是刘先生。争议焦点在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韩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双方分居近五年的证明、孩子长期由自己抚养照顾的相关材料、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证明以及共同债务的相关记录,但缺少被告收入情况的直接证据,这对于确定抚养费数额和债务分担至关重要。
刘航律师介入后,首先申请调查令,调取被告的银行流水,以确定其收入状况。同时,梳理双方的邮件往来和聊天记录,固定其中关于家庭支出和债务的相关内容。还收集了孩子生活费用支出的票据,以证明孩子的实际生活成本。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主张抚养费仅同意每月支付较低金额,且不愿分担债务,理由是已给付原告一定金额。刘航律师回应称,银行流水显示被告有稳定的收入,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需求,抚养费应按照合理标准支付。对于债务问题,邮件和聊天记录明确显示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被告不能以已给付部分款项为由拒绝分担。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韩女士与刘先生离婚,婚生子由韩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房产归韩女士所有,剩余房贷由韩女士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案件受理费由刘先生负担。
在另一起于先生的串通投标案中,公诉机关指控于先生等五人串通投标,情节严重,构成串通投标罪。于先生的辩护人刘航律师,针对于先生的情况,收集了于先生在共同犯罪中参与程度的证据,如项目现场的分工记录、资金往来情况等,证明于先生系从犯。同时,收集了于先生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证据。在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刘航律师依据这些证据,提出于先生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低,应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于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刘航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有一套自己的方法论。首先优先核查关键证据的完整性,如在离婚案中,及时补充被告收入证据;其次优先固定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证据,像在串通投标案中,固定于先生从犯的相关证据;最后优先梳理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让证据形成完整的链条,在庭审中发挥最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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