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青岛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青XX检一部刑诉〔20XX〕3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熊XX、王XX、邱X、祁X、黄XX、龚XX、柯X犯诈骗罪,向青岛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团伙以成立公司的形式,组织业务员冒充女主播,在社交软件上诱骗男性被害人进入直播间充值打赏,诈骗全国各地被害人上百名,金额共计1324490元。
在这起复杂的直播诈骗案件中,朱建波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专业知识参与到案件中。朱建波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公诉机关提交的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提取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
朱建波发现,被告人王XX、邱X、龚XX、黄XX、柯X到案后第一次讯问时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亦对其主要犯罪事实予以供认。同时,龚XX、黄XX系从犯,柯X不仅系从犯,其亲属还代柯X退赔了部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黄XX的家属也代其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朱建波抓住这些关键情节,在辩护过程中着重强调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从犯身份以及退赔和取得谅解等情况,以此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
经过法庭的审理,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王XX、邱X、龚XX、黄XX、柯X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熊XX、王XX、邱X、龚XX、黄XX、柯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罚;龚XX、黄XX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柯X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黄XX、柯X有退赔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熊XX、王XX、祁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邱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被告人黄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龚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柯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朱建波律师在这起直播诈骗案件中,通过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量刑的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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