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买信息涉刑,能否获轻判?
案件背景
当事人甲因企业业务需求,购买了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不过,后续仅少量联系信息对应主体,未促成实际业务、未获利,还将留存信息删除。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2025年7月3日,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
第一,购买信息的用途是否合法?当事人主张是经营需要,但因提到“挂靠”,而挂靠资格证目前违规违法,所以使用用途不能界定为合法。第二,入罪标准如何确定?若合法使用,应按获利五万才构成犯罪的入罪标准;但因用途不合法,需按5000条入罪标准,当事人涉案48000余条远超该标准。
法院认定
法院查明当事人购买信息用途涉及违法“挂靠”,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不过,考虑到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以及“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最终对其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辩护后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建议无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具结,最终获缓刑一年七个月。
危险驾驶罪案:醉驾逃逸,能否缓刑?
案件背景
2025年8月24日凌晨3时许,当事人甲X在机动车驾驶资格处于注销状态下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发现酒驾检查点后倒车逃跑,将车辆横向停放在机动车道并下车逃至人行道,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呼气酒精含量为124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21.9毫克/100毫升。2025年9月24日,甲X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三千元。
争议焦点
第一,血液酒精含量及驾照注销情形对量刑的影响。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其驾照注销情形是否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无证驾驶。第二,当事人的人身危险性如何判断。甲X无任何前科劣迹,是否应认定为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是否较低。
法院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X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甲X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同时采纳辩护意见,认定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驾照注销情形并非实质意义上的无证驾驶,且甲X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
判决结果
最终判决甲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罚金已预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建议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涉及刑事犯罪时,当事人的行为和态度至关重要。首先,要避免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用于不合法用途、醉酒驾驶等都可能触犯法律。其次,一旦面临刑事指控,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罪行,争取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同时,及时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让律师为自己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
写在最后
这两起案件中,当事人都面临着刑事处罚的风险,但最终都获得了相对轻缓的判决。这背后离不开赵骄虎律师的专业辩护。赵骄虎律师自2011年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执业经验,承办过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他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为他打下了深厚的法学功底。在这两起案件中,他前期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后期聚焦有利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在危险驾驶罪案中,提出关键辩护意见,推动法院对当事人从轻、从宽处理。正是他多年的执业积累和专业素养,让他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精准地找到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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