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上网追逃并抓获,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他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不仅证据对其不利,而且罪名一旦成立将面临较重的刑罚。2018年7月,在黄某某被正式羁押后,其家属找到湖北仲宣律师事务所的李梦月律师寻求帮助。李梦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案件,在处理此类复杂刑事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李梦月了解情况后,第一反应是要从案件细节中寻找对黄某某有利的因素,初步策略是围绕黄某某归案后的表现进行辩护。
距离案件开庭还剩20天。第1天,李梦月完成委托手续,当晚详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车辆照片、归案经过、现场照片等,标注出可能对黄某某有利的信息点。第2天,李梦月前往看守所会见黄某某,进一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确认黄某某归案后是否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第3天,李梦月联系了黄某某退赔被害人损失的相关部门,获取了黄某某退赔5600元的证明材料。第4天,李梦月整理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开始撰写辩护词,重点突出黄某某如实供述和全部退赔的情节。第5天至第10天,李梦月多次与公诉机关沟通,阐述自己的辩护观点,争取公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第11天至第15天,李梦月针对庭审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模拟演练,准备应对策略。第16天至第19天,李梦月再次会见黄某某,告知其庭审流程和注意事项,让黄某某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第20天,案件开庭审理。
在庭审中,李梦月提出黄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全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虽然李梦月提出黄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关于如实供述和退赔损失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得到了裁判机关的认可。最终,保康县人民法院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已缴纳);对黄某某退缴赃款5600元,由XX县人民检察院返还给被害人张X。
由于本案已经作出判决,目前处于执行阶段。李梦月告知黄某某家属,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她联系,她会根据具体情况为黄某某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为黄某某保留了后续可能的合法权益维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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