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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划车损失九千多,为何检察院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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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5 · 1813人看过
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7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91025775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718173119
案例展示:4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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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7月3日晚上,在北京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张X酒后干了件糊涂事。他持钥匙划伤了多辆汽车,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九千余元。不过最后,检察院却对张X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呢?
酒后划车损失九千多,为何检察院不起诉?

事情发生后,张X的家人心急如焚,赶紧委托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为张X辩护。陈晓伟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从2009年就开始执业,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在刑事犯罪辩护方面经验丰富。

陈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了张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然后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就积极协调张X家属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陈律师和检察官充分沟通,最终检察院未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陈律师仔细阅卷,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陈律师提出了三点关键辩护意见:

第一,本案是张X醉酒后无意识的行为,主观恶性极低。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要求是直接故意,而张X是在喝完酒回家路上,被路边机动车绊倒,在酒精作用下划伤了车。他当时意识不清醒,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没办法正确认识,事主报案后,看到监控他才知道自己干了啥,还立刻表示后悔并要赔偿,所以主观恶性不大。

第二,从客观方面看,张X虽划伤了车,但没严重破坏公共秩序。案发在夜晚,小区门口相对僻静,行人少,而且是偶然的一次性行为。受害车辆还占用了道路,多种因素凑一起才导致了这事,张X也不是多次作案,没引发其他严重后果。

第三,本案造成的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被划伤的14辆车,损失总计18865元,价值较小,车辆还能正常行驶。张X和家属积极赔偿,除了车辆损失,还赔了车主修车的交通、误工等费用,一共赔了48414.19元。张X家属还向车主和单位赔礼道歉,车主们都谅解了张X。

基于以上这些情况,陈律师认为张X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为犯罪处理。最终,检察院采纳了陈律师的意见,对张X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得到一些启示:首先,喝酒要适量,别让酒精冲昏头脑,做出后悔的事。其次,要是真犯了错,一定要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这在法律量刑时是很重要的情节。最后,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律师,他们能帮你维护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件中,陈晓伟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精准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他认真分析案件细节,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为张X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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