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XX是凯里职业技术学院的驾校教练,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2022年8月19日到22日,他和同乡杨XX前往广州,把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过账363052.2元,涉诈资金340042.2元。9月17日,他在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下,还把XX银行卡密码提供给杨XX,该账户又过账21900元,涉诈6000元。两张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涉诈资金346042.2元。
公诉机关认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承认犯罪事实,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杨XX对指控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这时,他找到了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高永帅律师。高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高律师仔细研究案件后,发现了关键问题。他指出,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原来,指控杨XX获利2000元的依据是他2022年8月22日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但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且与同案犯杨XX的供述矛盾。最终,法院采纳了高律师的辩护意见,不认定杨XX获利2000元。不过,法院认为杨XX虽经公安口头传唤到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最终,杨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违法所得2000元被追缴。
无独有偶,谭XX和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也充满波折。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刘XX,按指令更改微信资料、添加好友牟利。次日,他伙同卢XX等人按上线指示,将微信头像换成黄冈市委领导头像,昵称随机更换,下载“Todesk”远程操控软件,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要求对方添加上线提供的微信号。卢XX添加的好友朱XX、严XX添加的好友李XX,均因警觉未转账。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公诉机关认为谭XX、卢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犯罪未遂且是从犯,但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谭XX和卢XX都自愿认罪认罚。谭XX的辩护人高永帅律师提出,谭XX的行为属诈骗未遂,无其他加重情节,是从犯,且仅提供移动设备,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卢XX的辩护人也提出卢X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是从犯,犯罪未遂,主观心态不强,应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决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两人违法所得被追缴。
通过这两个案例,咱们能得到不少启示。第一,遇到刑事指控不要慌,及时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他们能从专业角度找出案件的关键问题。第二,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第三,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轻易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这两起案件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专业的律师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如果你不幸陷入刑事纠纷,不要放弃希望,积极寻求法律帮助。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高永帅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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